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关于规范学术论文单位署名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13 13:39

学术论文是医院的重要科研成果,是医院学术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了保护医院独立知识产权,提升医院的学术科研影响力,结合医院实际发展情况,现对我院学术论文单位署名进行如下说明:

一、中英文论文发表时,请使用以下单位署名。

a.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Guangzhou Twelfth People’sHospital

b.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Guangzhou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Hospital

c.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

GuangzhouOt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 Surgery Hospital

二、学术论文如需署名所在部门科室时,请使用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编制设定的一级和二级的部门科室名称。

三、依托我院建设的各类科研机构(如*****大学***研究所/实验室等),或高校附属医院(如******大学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等)均不属于我院规范的单位署名或部门科室署名。

四、对于完成单位未按本通知规范的名称进行署名的论文,医院在进行版面费报销、科技奖励表彰、职称评审等方面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