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召开2016年度广州市新《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班

发布时间:2016-12-01 13:32

为贯彻201672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医务人员放射卫生职业健康监护、医疗放射卫生监管等工作,受市卫计委的委托,由我院承办的新《职业病防治》学习班于20161129日上午在门诊楼十一楼会议厅隆重召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广州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各区卫生计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市职业病防治院承担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检测工作的相关人员共130多人参加了本次工作会议。



首先由我院李季副院长代表院领导致欢迎词;随后由刘移民书记针对新《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要求,从电离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医疗机构存在的放射危害源、新《职防法》对医疗机构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要求、放射防护与放射病诊断的相关法规与标准、具体实施措施、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工作的开展明晰了要点,指明了方向。最后市卫生监督所肖伟明科长针对当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放射诊疗防护中常见的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其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部分实例对15类突出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提出了工作改进的建议。整个培训井然有序,授课内容紧凑,受到了与会领导及专家的肯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