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02-26 15:55

我院召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

7月12日下午,在医院11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全院二级分科以上干部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古立诚书记主持,李斯明院长和于锋副院长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是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2011年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及“创建优质医院”的重要内容,是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医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以合理用药为目标,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二是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特殊情况需要联合用药的,要严格把握联合用药适应症,进行效果分析并做好病程记录。

三是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定,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严格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规范化管理,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同时结合医师职称、经验能力、培训考核等综合情况,授予其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严格执行。

四是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按照“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 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的规定,明确医院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使用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是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并要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六是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责任机制,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抓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于锋副院长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