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卫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1 负责组织实施本院职业卫生工作规划/计划、评估、总结以及绩效考核等职能管理工作;协调职业卫生各科室与院各职能部门、临床各科室之间的工作。
1.2 负责职业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院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其运行情况,负责职业卫生相关机构资质的维护工作。
1.3 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沟通协调。
1.4 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5 负责职业病诊断工作,负责广州市职业卫生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统计分析、通报及网上直报等工作。
1.6 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组织管理工作。
1.7 负责广州职业卫生信息网管理,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纪实、职业卫生通讯编撰工作。
1.8 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承担或参与的职业病防治专项工作、职业卫生学调查及其他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
1.9 负责职业健康环境与健康效应实验室和职业卫生重点学科的工作。
1.10 负责职业卫生相关学会、协会工作事宜,负责对基层职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科教信息科开展职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1.11 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库管理。
1.12 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工作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服务标准、规定及方法。
2.2 负责职业病诊断申请、受理及组织会诊工作。
2.3 负责《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形式审核及发放工作。
2.4 负责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诊断情况报告工作。
2.5 负责全市职业病报告网络直报审核、确认、指导、培训工作。
2.6 协助广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开展我院负责诊断的有关案例的职业病鉴定工作。
2.7 参与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8 做好全市重点职业病监测相关工作。
2.9 做好职业病诊断档案、职业病报告卡、疑似职业病报告卡档案归档管理。
2.10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 质量管理科工作职责
3.1 在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领导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能管理工作。
3.2 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体系文件控制管理。
3.3 负责组织、实施内审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
3.4 会同后勤设备科制定在编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的自检、计量考核(复查)等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5 负责实验室运行检查、技术人员考核和能力验证对比的组织实施。
3.6 负责新开展项目、旧项目技术改良及设备购置计划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评审病组织实施。
3.7 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分包的归口管理,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组织对投诉的受理。
3.8 负责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查新及外来文件的收集、编号、发放。
3.9 制定参加各种室间质量保证活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统计分析,实施技术服务工作活动的全程质量保证。
3.10 负责广州市职业卫生质量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