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空气采样器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08:49

1.项目概况:

1.1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1

空气采样器采购项目

30台

198000

详细情况,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

2.5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货物及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2.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公告期: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

3.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3.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强路1号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410

3.3方式:电子邮件;

3.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4.1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4.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公告期内本公司相关信息;

4.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5:30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15:40

5.2开标地点:门诊楼十一楼第一会议室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联系电话:38665702      联系人:洪老师       传真:38981257

8.监督电话:38981231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后勤设备管理科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