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和外卖柜摆放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4:15

 

快递柜和外卖柜摆放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我院拟委托第三方在黄埔院区摆放快递柜和外卖柜,现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市场调研。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调研。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场地规格:实际情况按现场勘查。

2.快递柜和外卖柜的所有权归供应商,供应商负责快递柜的全程运营(维修、保洁等),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在接院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解决机器的各类问题(节假日或极端灾害天气除外)。

3.供应商需保证快递柜的安全性。

三、款项支付

1.供应商每合同年第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院方支付当年度的相关费用

四、处罚条例

 1.如供应商无法满足院方响应时间的要求,需支付院方200元/次的罚金,发生达到3次的,院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2.若出现因快递丢件或外卖丢失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3.合同终止后,供应商应在3日内将机器撤走并保证院方的场地及电源线路完好,若未按时将机器撤离,须按200元/天向院方支付违约金;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将机器撤离,超期5日后院方有权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清运费用及损坏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

  3.供应商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六、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4109-202410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12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后勤设备管理科

七、联系人:冯老师  020-38665705

八、其他相关事项

 1.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2.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并列入院方供应商黑名单。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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